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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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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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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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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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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平路49号(救助站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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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5.39.37福利院站下车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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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2-23 16:07:07 关注指数:6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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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业者 |
刘建伟,首都师范大学临床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医师、心理咨询师,承担青少年成才课题研究并身体力行“中国青年志愿者活动”,倡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现实践成才观,此项工作受到了各级党、政、军、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003年2月27日,刘建伟同志做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团中央的表彰,并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中央电视台及省、内外各大媒体均做了报道,《宝鸡日报》2003年2月5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专题介绍刘建伟同志的先进事迹。
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2012年(第三届)中国社工年会”上,刘建伟荣获“2011年度优秀社工人物”,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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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与服务 |
帮助贫困女孩9年完成学业 刘建伟大学毕业后在宝鸡十里铺街道宏文路东社区担任过社区主任。一次调查走访中,他偶然了解到当时读小学三年级的小娟(化名)的家庭不幸。小娟母亲病故,身患残疾的父亲下岗在家,年迈的奶奶除了照顾小娟父女还要照顾患病的小娟叔叔。 从认识小娟到随后的9年间,刘建伟主动承担照顾小娟一家人的义务,在他的奔走下,不但为小娟的父亲办理了低保,还让他们在自己经营的卫生所里免费看病。后来,小娟顺利考上高中,刘建伟找到学校为小娟落实了特困学生减免学费事宜。去年,争气的小娟考上了西安一所高校,8000余元的学费让一家人犯了难。刘建伟得到消息后,又在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小娟申请无息助学贷款,现在小娟在学校成绩优异,在刘建伟的影响下,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专职为青少年开展社会服务 1997年,刘建伟成为一名青年志愿者,2007年,他承担了共青团宝鸡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工作。2009年,共青团中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开展“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宝鸡市被确定为西部唯一的试点城市。 共青团宝鸡市委支持他创立了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专职为青少年开展社会服务,协会还先后承担了“全国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等工作。3年来,刘建伟与他的团队面对心理失衡、人格障碍的问题青少年,靠着爱心和耐心,帮助一个个失足少年重新走向社会。 刘建伟带领专职青少年社工边工作、边总结,在各县区社区、学校建立了16个“青春驿站”社工服务站,指导城区122个社区建立了“青少年之家”和“心理咨询室”,先后对8756名青少年进行了摸排,在他的管护下,165名被判处缓刑的重点青少年没有一人重新犯罪,建站社区实现了青少年零犯罪的良好态势,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逐年明显下降。 三年来,刘建伟所担任会长的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先后被省、市有关部门确定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青少年工作部”。刘建伟本人也曾获“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陕西省“五五”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称号,获“宝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当选为宝鸡市金台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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