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水利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决议,组织拟订水库工程综合规划、灌区规划等;承担水库防洪保安、科学调度等具体工作;负责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综合开发和利用等工作;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权限,负责水库枢纽、灌区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安全运行;负责水库灌区的抗旱和农业供水服务、节约用水工作;落实灌溉管理、组织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工程更新改造、水土保持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渔政执法工作;负责灌区用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宝鸡市区、宝鸡第二发电厂等生活、工业用水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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