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各项改革方案、制度规定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3、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指导县区制定镇(街办)财政所管理制度、涉农财务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预算部门做好镇(街办)财政体制调整和预算管理。指导财政所会计信息化建设、镇(街办)、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县区做好财政所人员、党务、政务、内部财务管理和财政所工作考核。 5、指导、监督县区财政所做好涉农资金、补贴发放,落实各项农村综合改革业务,配合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调研、情况统计、信息宣传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