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国库支付局 职责 1、配合市财政国库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协助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特设专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 2、根据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指导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业务; 3、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报表、信息资料; 4、按规定做好国库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监管理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账户资金使用范围,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6、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含津补贴)统一发放工作,对统发工资实施日常动态管理; 7、负责管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承办与该账户相关的支付业务; 8、配合财政国库部门拟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配套办法,参与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流程; 9、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