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05年3月7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2009年2月,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09年3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2010年2月,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下设4个分会。2019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随着宝鸡市后勤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行政中心的东迁,市级机关各部门原后勤服务所(中心)撤销,原在编后勤人员全部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了3个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1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级机关驾驶员管理中心。2015年9月经市编办批准,将市级机关驾驶员管理中心更名为:宝鸡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近几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化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处置、行政中心基建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机关后勤干部培训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建设全国节水型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数字化城管先进集体、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稳定安全年”活动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党内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关于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行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代表职责;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维修、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监督工作;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分配方案。 (五)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县、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市级机关车辆保险和报废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负责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文印、会议接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餐饮等服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督办; 3.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宣传、信访、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4.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5.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机关和局直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工作规划和标准办法。 联系人:杨淑娟 联系电话:3260501 房地产管理科 1.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维修、分配和调整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监督工作; 4.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分配方案; 5.行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代表职责; 6.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联系人:夏雷 联系电话:3260493 节能监管科 1.负责组织编制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节能措施; 2.参与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招标采购具体办法和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节能产品认定,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等工作并监督、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 4.拟定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核准市级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改造方案; 5.做好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3260483 财务审计科 1.负责拟订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等工作; 3.拟订本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 7.负责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联系人:封薇薇 联系电话:3260492
所属机构 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行政中心空调、水、电、暖、电梯、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服务保障、维修工作;负责环境绿化、卫生保洁、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市行政中心道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 内设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环境绿化部。联系电话:3261264 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市行政中心餐厅卫生、价格、质量监督和医疗、理发、超市、邮政、电信等协调、服务工作。 内设办公室、餐饮服务部、综合服务部。联系电话:3260489 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 负责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和接待室的管理服务、公文印刷等工作。 内设办公室、会议服务部、文印服务部。联系电话:3261086 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教育、培训以及与派驻单位的联络工作;协调市级机关车辆的年度检测、审验、保险办理和报废等工作。联系电话:3261399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二楼。 乘车路线:乘1、15、21、22、31、36、53、61路公交车行政中心站下车。 网站网址:http://jgswj.baoji.gov.cn 联系电话:0917-3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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